

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记者费权 通讯员陈木子)凌晨两点,武汉光谷大道车流渐稀。一辆白色轿车却在路口中央纹丝不动,后车按喇叭、路人拍窗,驾驶座上的男子始终毫无反应。直到消防破窗,浓烈的酒气瞬间涌出——男子早已醉得不省人事。
这是2025年10月18日凌晨发生的一幕。王某聚餐后醉意朦胧,虽想过叫代驾,却抱着“有辅助驾驶开慢点没事”的侥幸心理,执意启动车辆。他开启L2级智能辅助驾驶,将车速限定在40至50公里每小时便上路了。车辆驶出停车场约五分钟遇红灯自动停下,酒精彻底发作的王某就此歪在驾驶座上酣睡。路人报警后,王某全程昏睡,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2.0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危险驾驶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这是武汉市首例利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实施醉驾的入刑案件。
庭审焦点在于: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后,驾驶人的法律责任是否改变?承办检察官当庭指出,王某车辆搭载的L2级系统仅能提供加速、减速和转向辅助,所有驾驶决策和最终控制权仍在人类手中,绝非真正的无人驾驶。王某在醉酒后放弃对车辆的实时监管,本质属于不当驾驶,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
法院审理认为,L2级辅助驾驶无法独立应对所有场景,更不能脱离驾驶人主动监管。法律规定的安全驾驶义务具有绝对性,不会因开启辅助驾驶而减免。只要坐在驾驶座启动车辆,无论是否开启系统,都是法定驾驶人,必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王某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恨。
“很多人误以为开了辅助驾驶就从‘驾驶人’变成了‘乘客’,但只要坐在驾驶座启动车辆,无论是否开启系统,都是法定驾驶人,必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泽瑞表示,醉酒驾驶机动车所涉及的危险驾驶罪,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该案的警示远不止于此。国际智能运载科技协会秘书长、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指出,目前市面上所谓的智能汽车基本属于L2级辅助驾驶,其本质只是行车辅助工具,核心是人机共驾模式——车辆仅能承担部分转向和车速控制功能,且只能处理标准化的简单场景,面对突发情况极易失效。因此,驾驶人必须全程监控路况、手握方向盘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法定驾驶责任完全由驾驶人承担。他认为,不少车企刻意混淆概念,用“全自动驾驶”等夸张表述误导消费者,这正是催生车主“科技兜底”幻觉、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
张翔建议,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强制性标准,统一智能驾驶功能的命名规则和宣传规范;同时要求车企全面强化驾驶员状态监测系统,从技术源头防范辅助驾驶被滥用的安全风险。这起案件不仅压实了驾驶人的第一主体责任,也为规范行业发展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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