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5月6日消息(记者李子平)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辽宁省涉海渔船、渔港、船员、船厂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涉海渔船、渔港、船员、船厂排查整治工作,并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治作出具体部署。

此次全面排查旨在进一步掌握涉海渔船、渔港、船员、船厂动态数据信息,细化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并逐步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对符合排查要求的渔船,全部纳入辽宁省渔船信息普查填报系统,依法严格管理;对排查出的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沙滩船、僵尸船,将依法依规清理取缔,无人认领的认定后组织拆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造船、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渔港、船厂,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从源头上遏制渔船“带病”出厂。

编辑:庄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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