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湖南省湘潭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以案说法,对多起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案例作出警示通报,涉及柴油、液化气罐、烟花爆竹和汽油等。

湘潭市应急局管理督查烟花爆竹储存企业(王建东 摄)

案例一

今年8月26日晚,应急部门接到反映,称位于湘潭市岳塘区荷塘街道的一家混凝土有限公司场地内涉嫌非法储存柴油。经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非法储存柴油被安全转移并妥善处置,总数达7760公斤,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事后,该混凝土公司法定代表人因非法储存柴油被岳塘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十日,非法储油设施设备由有资质的单位拆除。

案例二

周某在湘潭市湘乡市办理了瓶装液化气供应点备案登记。2021年至2022年7月6日期间,因其经营点储存空间不够,周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湘乡市东郊乡旺兴村人员密集场所私自储存液化石油气罐。接到反映后,湘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和湘乡市燃气办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14.5公斤装液化石油气45罐、空罐33个。事后,周某被处行政拘留。

案例三

2021年4月,朱某租赁湘潭市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金南村村民房屋,用来非法储存大量烟花鞭炮并销售。截至案发,非法储存烟花鞭炮产品430件,存储面积103平方米。朱某被处行政拘留十日。(李涛)

编辑: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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