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3月20日消息(记者 蔡文娟)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对2023年海南中考优惠照顾政策进行了明确。

《意见》明确,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录取时在原始分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分值(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全国公安、司法系统烈士子女,加20分。

2.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国公安、司法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4)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同时,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

另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按该通知参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编辑: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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