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单、扫码付费,日常中我们“老是”需要扫码,似乎扫码已经内化为一种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可谓之,“我扫码,故我在”。这并非仅仅是一种诙谐的隐喻,而是颇具写实的成分,因为透过“码”所集纳的信息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刻画出作为扫码者的“我”。

近日,在小辉哥火锅(世博源店)扫码点餐场景中,出现了隐私政策缺失、不注册会员不能下单、必须同意获取手机号码等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失范行为,暴露出相关企业在“亮剑浦江”专项行动引起全社会关注的背景下,仍然对强制、诱导及频繁索取用户非必要个人信息问题置若罔闻、心怀侥幸。

“小辉哥”违法行为显然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秩序“背道而驰”。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第2款规定,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第7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餐馆为消费者所提供的是餐饮服务,而消费者手机号码并非是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食材”。因而,“小辉哥”强制收集消费者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违反了法定的“最小必要”要求。同时,个人信息收集是个人信息处理的一个环节,“小辉哥”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却未通过隐私政策等形式详细告知相关信息处理的目的和方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个人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尊严等人格权益,也关系到个人生命安全和财产权益。服务者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强制消费者提供手机号码、姓名、生日等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而个人信息被非法采集之后,可能会被用于信息倒卖、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中,进而对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在国家网信办网络执法与监督局指导下,6月16日,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等共同启动“亮剑浦江”专项行动,首个聚焦的就是“扫码点餐”消费场景。在如此背景之下,“小辉哥”世博源店仍然顶风作案,不仅暴露其缺乏法治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还暴露出其缺乏服务行业专业意识。目前执法部门已约谈“小辉哥”并进行了查处。

市场是验金石,如果企业企图通过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手段获得透视消费者的“上帝视角”而拓展业务规模,迟早会被作为“上帝”的顾客所识破、所抛弃,进而最终被市场所淘汰。

法律是贯穿和分布于整个社会的建构力量,它规定社会建构的行动者。《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1条规定,要“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因此,除了公权力主体的严格执法之外,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私主体也应当依法参与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行动中来。

立足于“小辉哥”案例,在企业层面,“小辉哥”等餐饮企业应当以此为契机严加整改,回归以消费者为本的初心,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机制;在公众层面,消费者应当提升个人信息自我保护的意识,对商家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失范行为说“不”,并善于依法应对。(作者系复旦大学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常务副理事长、加拿大约克大学奥斯古德法学院访问学者)

编辑:吴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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