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供图,央广网发)

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 12月1日下午,“优化法律制度,与创新同频共振”分论坛在第十一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召开。与会嘉宾围绕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探讨。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处长方华从修改背景、制度设立目的等角度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制度建设情况。她表示,接下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推进立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立法质量,持续推进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一德强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已全面开启,各种创新要素动能将在新时代竞相迸发,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同时强调应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引导、保障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发展,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竞争合作,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顾问、海牙体系专家吕国良分享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与保护外观设计创新方面的相关知识。吕国良表示,作为一种简单、经济、高效和灵活的体系,海牙体系对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意义非凡。我国为加入海牙体系采取了诸多努力措施,并且目前已经加入海牙公约,可以实现在本国申请向海牙公约体系其他成员国家或地区的延伸申请和保护,手续更加简洁、费用更少,希望广大相关企业能够多加了解并充分利用好这一全球性资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何琼以“数据权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题,通过司法案例,阐明企业数据保护面临的挑战在于寻求数据流通和数据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在她看来,在司法实践中要平衡数据主体的人格权益与数据经营者的财产权益,既要保护数据开发主体的投入,又要避免数据垄断。

近年来,商业秘密保护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思摩尔国际首席法务与知识产权官徐驰以“香兰素”案等案例为引,结合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立法的变化,讲述了商业秘密侵权维权中时常遇到的难点问题,包括秘密性、同一性认定、损失额计算等方面,以及“反向工程”中涉及的实务难点。徐驰强调,对于企业而言,应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树立既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永华重点阐述了企业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的必要性,他指出,企业应通过密点梳理、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管理制度更新、协议模板制备、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构建保护体系,以保障自身商业秘密安全。

编辑:秦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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