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就业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视觉中国)

【杨晓猛 吴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今年1月召开的大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千方百计稳就业,坚持就业优先,落实落细就业政策,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为此,全市上下应着眼于高质量建设“两先区”,锚定“三年过万亿”目标,坚持就业优先,完善就业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提振市场信心

着力推进稳岗扩岗

坚持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疫情三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地缓解了市场主体发展困境。2022年底,疫情防控政策重大调整后,国务院新出台的支持市场主体稳岗举措可谓“真金白银”,如,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最高提至90%。随着交通物流、居民出行恢复正常,大连市住宿、餐饮、旅游等服务业也逐步活跃,因而亟须落实落细中央政策,激励更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待就业人群。全市各有关部门应加快帮助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夯实保障就业,推进新增就业。要深入实施减负稳岗扩岗措施,落实“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做好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就业补助等服务工作,带动扩大就业需求,增加就业岗位。

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以创业带就业

持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加大对初创实体帮扶力度。大连市应借助区域发展大计、各级扶持政策等有利契机,构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城乡劳动力以“五新”(即新零售、新金融、新制造、新技术、新能源)、商贸、休闲农业、旅游服务业、“互联网+”等多种业态实现创业就业。职能部门应积极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培训,支持举办创业沙龙、创业网站、创业训练营、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同时,组建创业专家顾问团,对创业者进行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包括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创业见习、创业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政府应实施创业奖励政策、贷款贴息政策和创业风险基金,为创业型企业发展提供支持。目前,大连市新就业形态类型丰富、蓬勃发展,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从业人员数量多、规模持续扩大,需要重点关注。总之,全市上下要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鼓励创业创新创造,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关注重点群体

着力做好帮扶就业

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着力帮扶、具体施策,完善并形成系统化的扶助体系。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出现就业延迟、就业选择机会多、就业迫切性减少等新情况新变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帮扶服务要运用系统化思维,积极构建“招培就”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格局,强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力度和实效,推动高校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质量人才;加大“学科、专业、课程”一体化建设力度,彰显学科和专业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加强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政府、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形成合力,多措并举助力大学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农民工群体在我市多从事建筑、批发零售等行业,就业稳定性相对较弱,应积极倡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稳岗留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着力稳住外出务工基本盘。

聚焦扩容提质

着力就业培训服务

健全就业失业服务管理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服务针对性、有效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从劳动力需求看,结构性就业矛盾主要基于技术迭代变化引发的就业调整,表现为:机器替代人工导致局部制造业用工减少;研发、信息、财务、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用工增加;外卖、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人工仍具不可替代性。技能水平的提升是促进就业的抓手之一,各公办、民办培训机构,要结合“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工种、培训标准、补贴标准等相关配套政策要逐步完善。通过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进而促进产业发展。要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全面引导劳动者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促进就业形态持续优化。

健全法律法规

着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继续完善与就业容量挂钩的产业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巩固提升覆盖全民、贯穿过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数据平台建设,动态掌握劳动力就业状态,科学研判就业形势,有效降低法务、社保等风险,同时提高风险处置能力,以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助力稳就业保就业。要有效减轻困难群体的就业压力,尤其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部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没有纳入社会保障,存在“漏保”“脱保”“断保”等情况,需要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规范灵活用工社保费用缴纳方式和用工方式,切实增强其收入和保障的稳定性。

(作者分别系大连市委党校 大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副教授)

编辑:于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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