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吴邦国说,将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确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并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重点解决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滞后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院长宋建武做客中国广播网,就这一问题进行解读。
宋建武表示,实名制更多的是一种警示作用。这次实行网络实名制,第一前面已经有过一些实践,比如北京市去年开始对微博进行实名制的管理,曾经很多人担心这样的管理会影响到舆论监督,但是从目前来看,实行实名制以后,很多社会有识之士主动的其用实名登记,而且甚至不仅仅是在后台,因为实名制的要求本身是要求后台实名,而前台你可以不实名,而很多我们社会的有识之士就是前后台一致就是实名。而且他们仍然活跃在我们的整个的舆论空间里面。而且他们也一如既往的鞭笞黑暗的东西,揭露黑暗的东西。
实名制对于守法的公民,守法的社会青年实际上是一个保护。而且我个人认为,从我们整个社会长期稳定的发展来看,包括网络环境改良优化的角度来说,能够建立起一个大家能够心平气和的真实的表达,而不是意气用事的表达,那么这是我们大家一个共同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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