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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房落户”到底为哪般?

2018-01-11 17:20:00来源:央广网

  前日,天津市公安局高调出台服务民生和服务企业的双十条措施,其中涉及户籍的“租房落户”政策备受舆论关注。 很多人把这项政策解读为变相房地产开禁,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措施原文如下:

  “实行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拓宽突出贡献引进人才政策受众面,从外地在津投资企业扩展到全部在津注册企业。对在天津市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由毕业2年以内调整为30周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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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一位来自外地本科毕业的大学生小王,今年21岁。如果按照过去的政策,小王想要落户天津必须要在毕业两年之内,也就是23岁前必须申报落户;新政出台之后,小王在30岁之前都可以通过在津就业申报落户,时间宽松足足了7年,让小王的职业规划和发展可以有足够的缓冲期。

  更重要的是,在现行的天津房屋限购政策下,像小王这样的外地人并不能直接在天津买房,而有了“租房落户”的新政,小王在长期租住的社区落户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天津的一名“刚需”购房者。

  由此看来,新政对于想要留在天津发展的外地人才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保持经济可持续稳增长,人才是关键。实际上,人才争夺战早已在全国打响,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年底开始,南京、武汉、郑州、济南、长沙、西安、秦皇岛等七个城市先后都有类似的户籍新政出台。加上天津的加入,这些城市遍布全国的东南西北,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在实行房屋限购政策,外地户籍不能买房。限购政策虽然限制住了外地炒房客,但同时也让外地的人才失去了买房资格。

  既要限制那些以投机为目的外地炒房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又要让外地人才可以买房安家,成为摆在各地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这次天津新政的出台正是破题之招。放宽了落户的年限、让外地人才可以通过租房落户。新政之下,在津注册的企业引进的人才都可以解决落户问题。由此可见,新政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不让限购政策成为人才引进的一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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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关键靠人才,人才流向和人才流量往往更能显示一个地方的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深度实施,天津已成为国内外各种人才的聚集地。如果让房地产调控政策挡了道,岂不是误了大事?

  有的人把“租房落户”当做天津限购政策的变相松绑,认为天津距离解除限购、重振楼市只有一步之遥。很显然这是一种误解。虽然与2016年的售房高峰相比,2017年天津的房地产成交量和成交价都有所下降,但与往年数据拉平了看,依然属于正常水平,并没有遭遇所谓的“房地产寒冬”。2017年天津房地产市场更多的是理性的回归,还远没有达到政府必须出手“救市”的程度。

  由此可见,作为服务民生、服务企业的“双十条”新政,更多的是为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更多的“小王”扎根天津,成为新天津的建设者。

  至于小王能不能通过租房落户得到的户籍享受学区房的待遇,暂时没有明确的政策解释。不过随着政策结构的不断完善,相信外地人才在天津落户发展的前景会更加美好。(央广记者刘志刚 苏平)

编辑: 刘阳

天津“租房落户”到底为哪般?

前日,天津市公安局高调出台服务民生和服务企业的双十条措施,其中涉及户籍的“租房落户”政策备受舆论关注。 很多人把这项政策解读为变相房地产开禁,情况真的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