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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广告收入该归谁?物业拒绝公示业主稀里糊涂

2018-04-12 13:55:00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随着城市高层住宅越来越多,电梯轿厢成了商家们发布广告的重要渠道,那广告收入究竟该归谁?

  在《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租赁等经营行为的,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维修专项资金。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所有收入归业主所有,优先用于支出电梯维护保养等费用。然而在现实中,对于大多数小区来说,业主们想要拿到属于自己的电梯广告费并不容易,来看记者的调查采访。

  张女士住在西安南郊富力城小区的一栋高层住宅楼里,每天乘坐电梯上上下下,都会看到电梯轿厢里五花八门的各种商业广告。

  张女士:“这边有玻璃贴版的广告,这边有三个,什么内容都有,还有这边LED变幻时的,基本上美容美妆多一些。”

  张女士说,他们这栋楼有三个单元,每个单元两部电梯,一部电梯里有三个框架广告,一个电视广告,有的还有两个电梯门广告。广告内容花样翻新,基本一星期就更换一次。

  张女士:“肯定是有收入的,但是具体多少我们没有了解过,也不知道钱去了哪里。”

  据了解,富力城小区分为南区、北区,共有70多栋楼。仅南区就有26栋高层住宅楼,一共110部电梯,其中90部电梯轿厢里都有广告。

  业主王先生:“听广告商说,一个牌一个月都收200块钱,那算下来不少的一笔收入。”

  业主闫先生:“这些收入应该物业收了,不知道到底能收入多钱。”

  那么,电梯广告一年的收入有多少?怎么花的?业主们并不清楚。

  王先生:“从来没有公示过,广告收入有多少,用到哪了,我们都不知道。”

  记者走访了西安南郊、东郊、西郊等多个小区,情况和富力城小区基本相同,多数业主对电梯收益并不知情,有的业主甚至不知道这些广告收入应该归业主所有。

  智慧城业主:“经常会换,跟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广告。”

  智慧城业主:“我们不太清楚,也没人给你说,我咋能知道? ”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小区的广告收益,大部分业主都不是很关心,更不知道这些收益应该全部归业主所有。那么,一部电梯一年广告收入究竟有多少钱?记者电话采访了两家主营电梯广告的公司。

  某广告公司工作人员:“基本上大部分是跟物业公司签的,基本上是一年一签。”

  记者了解到,通常商业广告要进入小区,都得通过传媒公司,这些公司与小区的物业公司签有长期合作协议,他们会定期向物业公司支付广告位租赁费。

  某广告文化传播公司工作人员:“西安有13000多个楼盘,我们是100块电梯起投的,周期发布的时间是4周,价格是100部的价格是26000元。按一块算,一个月是260元,一年下来就是2600元。”

  一部电梯一般设置有六个框位,一个月的广告收入就是1500多元,一年就是18000多元。这中间,广告公司给小区物业缴纳的场地占用费有多少钱呢?

  富力城物业:“一部电梯一年1000块钱。”

  春天花园小区物业:“总共17栋楼房44部电梯。”

  记者:“每年收入?”

  春天花园小区物业:“不到三万。”

  记者走访的几个小区的物业都表示,他们收到的钱很有限,但都不愿意出示电梯广告合同。所以,究竟能收多少钱,恐怕只有物业自己知道。

  春天花园小区物业:“这块收入全部用于电梯的维修。”

  富力城物业:“这部分收入就冲减到园区公摊电费里。”

  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所有收入归业主所有,优先用于支出电梯维护保养等费用,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电梯轿厢内部广告收益及使用情况。但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许多小区物业公司收了广告公司的场地占用费后,究竟用在了哪里,却很少公示过。

  记者:“跟谁签的合同,收入多少钱有没有公示?”

  春天花园小区物业:“目前没有。”

  富力城物业:“这个没有具体公示。”

  那么对于不主动公示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及用途,相关职能部门该怎样监督?业主又应该如何维权呢?

  西安市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陈秦:“包括电梯轿厢广告在内的小区公共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所有收入都得公示。物业公司作为服务单位,不能处置这一部分资金。”

  陈秦说,利用小区公共部位进行收益,首先要征得全体业主同意。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陈秦:“如果业主发现有违规行为,物业公司挪用或不公示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区、县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举报,由他们来进行处罚,责令他限期整改。逾期还不整改,可以处5000以上3万以下罚款。”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有业委会的小区就能够依法维护业主的权益。西安南郊世家星城小区业委会从2014年开始,就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包括公共收益的项目在合同期内由物业公司自主经营,但每年要向业委会支付28万元人民币。”

  西安世家星城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存英:“28万其中一半就是包括158部电梯的收入,由物业公司来经营,对外出租,出租的费用三、七分成,七成归全体业主,三成归物业公司。”

  记者:“一年广告收入多少钱?”

  李存英:“20万,我们占70%就是14万。”

  去年世家星城小区158部电梯带来近20万元收益,有三成留给物业公司作为日常经营、管理的费用,另外七成在业主代表的监管下,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据了解,从物业公司和广告公司谈判报价,到最后业主代表审查验证等一系列程序,业主代表都要全程参与,保证了小区公共收益的公开透明。

  世家星城小区业主:“每年年底要在小区15个宣传栏公示一次,让大家觉得明明白白。”

  世家星城小区业主:“这笔钱不可能交给每个业主,有了业委会以后,这个事情就有人管了,而且物业也能把这笔钱交个一个组织了。”

  那么,对于不公开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的物业公司,业主们该怎么办?律师建议,首先可以向业委会反映情况,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提出查看账目明细。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业主可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提出投诉。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业委会可作为主体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小区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推选出诉讼代表,由诉讼代表行使代表权,作为主体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从记者采访情况看,很少有物业公司能够公开电梯广告合同及收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在于业主维权意识不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和每一位业主息息相关,要让这笔钱来得清楚,花得明白,不仅需要业主关心和参与小区公共事务,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共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编辑: 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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