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记者王赫)今年汛期以来,陕西多地出现极端性气象、极端性水情、极端性灾情。面对灾情,陕西财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防汛救灾决策部署,用心用力保障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累计下达资金21.38亿元。

陕西省财政积极与各有关省级部门、各有关地市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汛情、核实灾情,快速下达防汛救灾资金14.58亿元,支持各市(区)开展防汛预警、度汛设施修复、洪涝风险排查、灾害应急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和过渡期生活救助;加强受灾地区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水毁水利设施和农村公路水毁修复,普通干线公路防汛抢险保通,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精细化调查、监测预警建设及综合治理工程等。

陕西省财政分2个批次追加下达预备费5亿元,支持各受灾市统筹用于受灾群众困难救助、安全过冬以及今冬明春正常生产生活恢复。追加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亿元,支持严重受灾地区防返贫和监测对象灾后帮扶。

同时,陕西省财政及时向财政部汇报陕西省受灾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共获得中央防汛救灾5.61亿元,有效缓解了陕西省防汛救灾资金压力。

下一步,陕西省财政将督促市县财政部门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加强对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救灾资金,有效发挥资金效益,确保灾区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