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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统一缴费标准 不再分设成人学生儿童缴费标准

2018-07-11 20:08:00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宋蕊)陕西省人社厅、省卫计委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从今年起,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缴费标准的基础上统一个人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不再分别设置成人、学生儿童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每年8月到12月。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政策,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达到70%,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50%以上。同时,要求各地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不高于1万元。2018年,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新增20元,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水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减轻大病患者负担。

编辑: 舒隆焕

陕西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统一缴费标准 不再分设成人学生儿童缴费标准

陕西省人社厅、省卫计委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减轻大病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