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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代表团分组审议监察法草案:让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

2018-03-15 14:44:00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田毅 尚磊 王剑)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陕西代表团14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代表们表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制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新之举。

  代表团团长胡和平,代表团副团长刘国中、贺荣、梁桂、刘小燕参加分组会议。代表们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监察法草案坚持和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了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于提高反腐败斗争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梁桂说,监察法草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体现了十九大精神,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磨合修改形成的,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这部法律的制定,必将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法治保障。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宣传,结合陕西实际、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干部职工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具体措施,带头落实好各项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高岭:“制定监察法是对依规治党、依宪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在我国监督体系当中,这样一种体系的构建,也形成和具备了我们鲜明的中国特色。”

  全国人大代表李智:“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高度统一,我觉得监察法(草案)里面,就充分体现这个目标,就是(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领导体制。”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这部法律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监察范围过窄、反腐力量分散、专责和集中度不够统一的(情况),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国人大代表李晓东:“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都纳入到监督范畴,我觉得有利于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它强调程序,另外对监察人员也有监督,整个过程都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记者:“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国家监察法为开创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提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保证,随着监察全覆盖局面的形成,将持续释放反腐永无休止符的强烈信号,让公职人员明确意识到,手握公权力必须心存敬畏、慎独慎微,把纪律挺在前头,把戒惧刻在心里。”

  全国人大代表郑光照:“修改完善相关法律。确保监察法(草案)和相关法的有效衔接,应结合检察院职权,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行修改,厘清检察院和监察委职能。”

  全国人大代表方红卫:“(贯彻落实)工作的细则要尽快出台,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到一些职能的交叉,涉及到一些职能的增加,要尽快出台相关细则来指导基层实践。”

  全国人大代表卫华:“监察法(草案)通过以后,自己首先是要带头守法,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干部队伍带好,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好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实施法律的模范带头作用。”

编辑: 舒隆焕

陕西代表团分组审议监察法草案:让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

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陕西代表团14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李智:“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高度统一,我觉得监察法(草案)里面,就充分体现这个目标,就是(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领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