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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食品企业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2017-11-28 10:03:00来源:西安晚报

  西安晚报讯(记者杨明)记者11月27日从陕西省食品药监局获悉,从今年12月24日起,陕西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等级为D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按照规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实行评分制,起评分为100分,根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加分或扣分。100(含)分以上评为A级,80分以上评为B级,60分以上评为C级,60(不含)分以下评为D级。企业如有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或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一年内累计两次因违反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受到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性质恶劣,被从重处罚等情形的,直接评定为D级,且2年内不得调整其信用等级。

  不同信用等级企业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不同。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且提供绿色通道,其申请业务应优先或者加快办理。而被评为C级或D级的企业则是监管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对C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2~3次,加大产品抽检频次的同时,还要对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约谈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D级企业除要被纳入黑名单、吊销许可证外,每年至少接受3~4次检查,产品列入重点抽检对象,企业列入飞行检查名单;特殊情况下,县(区)局还可增加检查次数和抽检数量。

  据介绍,陕西省食品药监局通过全省统一信息查询公示平台、政务网站或者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评定结果。

编辑: 刘昱

陕西省对食品企业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记者11月27日从陕西省食品药监局获悉,从今年12月24日起,陕西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等级为D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