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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农合筹资标准 630元/人

2017-06-16 14:40:00来源:西安日报

  原标题:新农合筹资标准提至630元/人 政府补助470元个人缴费160元

  西安日报消息(记者王燕)记者6月15日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2017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60元,其中政府补助30元,个人缴费30元。提高后,陕西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630元,其中政府补助470元,个人缴费160元。据了解,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农民就医将得到更大实惠。

  食管癌等5种疾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陕西省补充调整城乡居民(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相关政策,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针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11种疾病报销,我省规定,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种疾病,继续按照有关要求,纳入单病种管理,按相关程序和规定报销。

  增加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各省级协议医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报销比例为70%,普通参保人群执行同级住院报销比例。各市、县参照省上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老人孕妇到上级协议医院就诊可免开转诊单

  陕西省规定,儿童苯丙酮尿症报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实施保障报销。肿瘤化疗、放疗患者住院报销为,参保(合)患者在省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实施肿瘤化疗、放疗的治疗费用,按同一年度同一医院连续放(化)疗累计计算医疗费用,累计的医疗费用只减一次起付线,按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省级协议医院死亡病例,参保(合)患者在省级协议医院住院诊治(含急诊)并发生的死亡病例,按正常住院报销办法执行。

  参保(合)患者转诊,继续执行有关要求,转诊单使用文件中统一格式模板。急性重大传染病、危重、急症、5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人、孕产妇到上级协议医院就诊,可免开转诊单。白血病、恶性肿瘤、术后复诊(限1月内) 到上级协议医院就诊,患者只需开具首次住院转诊单,后续就诊免开转诊单,使用复印件即可。

  床位费按最高限额纳入统筹报销

  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全省城乡居民(新农合)基本医保床位费按床·日最高限额纳入统筹报销,限额为三级医院32元,二级医院25元,一级医院18元。收费低于限额的,据实纳入统筹报销。

  参保(合)患者到城市公立医院就诊,患者门诊挂号需出示城乡居民(新农合)医保卡和身份证,即可享受门诊诊查费用中新增部分的减免政策。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化联网后,将简化门诊诊查费报销程序。

  实现住院患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据了解,省级城乡居民(新农合)医保信息化平台已建成运行。为尽快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未建成的市、县要加快建设步伐,协议医疗机构要提前做好接口准备,配合省级平台和承建单位维护好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医用材料目录、政策设置和网络互联互通工作。

  全省城乡居民(新农合)医保信息化在6月1日前必须实现住院患者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执行省上统一报销政策。各市、县不得出台与省级政策不一致的报销政策。各省级协议医疗机构也不得接受各市、县与省级政策不一致的报销政策。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农合;就医;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单病种管理;肺动脉瓣狭窄

陕西省新农合筹资标准 630元/人

记者6月15日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2017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60元,其中政府补助30元,个人缴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