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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须持证上岗

2017-06-16 13:39:00来源:西安晚报

  西安晚报消息(记者任娜 实习生陈定慧)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将严格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园长任职前须参加累计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陕西省教育厅将通过评估认定2~3所院校作为全省校园长任职资格省级培训机构;认定10~20所院校作为校园长任职资格市级培训机构。

  记者获悉,陕西省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经过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是校园长任职的必备条件。新任校园长在任职前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对相关要求印发之前已任职、从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或参加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任职资格培训累计不足300学时的校园长,须在相关文件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培训,补足培训学时。

  全省实行统一的《陕西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和《陕西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将建立健全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参加任职资格培训的情况作为校园长任用、晋级、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持证上岗;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校园

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须持证上岗

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将严格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新任校园长任职前须参加累计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陕西省教育厅将通过评估认定2~3所院校作为全省校园长任职资格省级培训机构;认定10~20所院校作为校园长任职资格市级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