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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批复陕西省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

2017-01-28 10:13:00来源:陕西传媒网

  记者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批复了2017-2019年陕西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并要求我省相应调整现行目录电价。陕西电网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08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批复陕西电网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标志着我省初步建立起了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的独立输配电价机制,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由过去核定购销差价变为以企业有效资产为基础,对成本、收入和价格的全方位监管。同时,输配电价改革也为放开上网和销售等竞争性环节电价创造了条件,省内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可由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电网企业收取政府核定的过网费,用户价格由市场交易的发电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附加组成,体现了电价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

  据悉,2016年我省已3次调整、降低了省内上网和销售电价,年可减轻工商业用电成本约18亿元。此次输配电价改革年可再减轻用户电费负担约6.2亿元。(陕西日报记者王向华)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输配电价;电网企业;国家发改委;监管模式;电价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