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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将投入使用智能环保渣土车

2017-07-06 00:36:00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记者鄢山宇)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资质企业和车辆管理,西安市发布《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资质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对西安市524台国Ⅳ排放标准的陕汽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改造,今后西安市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使用城市智能环保渣土车,颜色统一为“活力绿”。

  新增和更新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使用同一车型 颜色统一为“活力绿”

  实施意见要求,规范正常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和车辆审批许可,要求统一车型及颜色、简化审批手续。

  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等资质证件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办理。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看原件、存复印件);清运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五百吨以上的证明文件(看原件、存复印件),清运车辆必须在企业名下,严禁私人车辆挂靠;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维修保养场所(非办公场所原则上应在三环路以外),要有符合标准的办公场所、车辆停放场地、维修保养场所、会议教育培训场所、驾驶员休息场所、就餐场所;清运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产权登记证书》、《机动车辆行驶证》和由道路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车辆营运证》(查看原件、存复印件);清运车辆具备全密闭清运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清运设备。

  自本意见下发起,西安市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使用城市智能环保渣土车,颜色统一为“活力绿”。

  淘汰1台黄标车老旧车 享受2台新型车资质优惠

  实施意见规定,支持和鼓励现有清运车辆更新和改造。车辆更新条件为:原有资质车辆按照程序进行报废的;原有资质车辆发生盗抢、自燃等,且取得保险公司赔付的;原有资质车辆经过公安部门鉴定,安全性能不适宜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黄标车、老旧车辆。

  更新鼓励政策为原有资质车辆可办理一对一更新工作。原经过市国资委改制的8家民营股份制企业以外,有资质车辆属于黄标车(在强制报废之前)、老旧车辆的,除按照省、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政策外,可淘汰1台车辆,享受为2台新型智能环保车辆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优惠。

  车辆改造要求包括改造范围为全市524台国Ⅳ排放标准的陕汽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改造补贴为根据524台车辆所属企业和所属区域,改造费用按照市级财政补贴40%,所属区财政补贴40%,企业承担20%的标准进行改造工作。

编辑: 舒隆焕
关键词: 渣土车;分类清运;活力绿;智能;环保

西安市将投入使用智能环保渣土车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资质企业和车辆管理,西安市发布《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资质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对西安市524台国Ⅳ排放标准的陕汽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改造,今后西安市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使用城市智能环保渣土车,颜色统一为“活力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