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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

2018-03-10 10:13:00来源:西安晚报

  西安晚报讯(记者任娜)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今日起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据悉,西安市教育局将分6个检查组将集中3天开展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赴现场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和网上网下相结合形式进行。督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西安市范围内无证非法办学行为。采取现场发现问题现场下发问题通知单,将存在的问题向所在区县交办。

  督查内容为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行为;无证无照开展校外培训行为;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开展校外培训行为;超范围开展文化教育培训行为;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审批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课程)教育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奥数赛等;校外培训机构擅自扩大招生范围,组织或安排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全日制教育教学活动(寒暑假除外);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广告宣传,为学生代办学籍代办转学、挂靠学籍、承诺上名校等宣传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授课行为;没有按照要求将任课教师基本信息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任课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等,以及其他有关违规违法行为。

  据悉,去年一年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开展联合执法184次;全年取缔无证培训机构405所(教育部门文化教育类、人社部门技能培训机构、居民小区托管班等);市级部门、区县相关部门和区域间发送告知、整治和协查函66件;下发整改通知书1184份。

编辑: 刘昱

西安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今日起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督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全市范围内无证非法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