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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西安湿地日”宣传活动启动

2017-05-05 16:45:00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文/西安晚报记者 龚伟芳 图/ 记者 王健)西安周边越来越多的湿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美景和乐趣。但是,湿地要怎样保护?5月5日是《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西安湿地日”,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联合西安泾渭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在大唐西市举办了一场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中,现场市民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得以提升。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保护湿地,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2006年湿地资源调查,西安全市湿地总面积35.6万亩,主要由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人工湿地四大类组成,其中河流湿地20710.2公顷,湖泊湿地1107.4公顷,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34.0公顷,人工湿地1726.2公顷。2006年,我省出台了《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2013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都对湿地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在此基础上,西安市地方性法规《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条例》的出台为确定重要湿地名录、编制保护利用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护措施以及管理和利用湿地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还将每年立夏日确定为西安市湿地保护日。

  为使广大市民了解湿地保护法律知识,逐渐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资源的良好氛围,市农林委在第一个“西安市湿地保护日”当天举行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我才知道如果再不关注和好好保护,西安地下水将在30年内被完全污染。”参与活动的市民张先生说,加强对湿地的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是西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也是每个西安市民应尽的义务。

编辑: 刘昱
关键词: 湿地资源;湿地生态系统;沼泽化;保护利用;湿地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