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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微信购物成维权重灾区

2017-03-10 12:00:00来源:济南时报
   购物消费时,商家还会在哪些地方设“坑”?公示2016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的同时,山东省消协同步公布了消费投诉的十大热点。网络购物、假劣农资产品、家用汽车、家装建材、预付消费、通信服务、快递物流服务、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传统投诉热点仍然在榜。

  网络购物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商品质量良莠不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付款安全存在隐患;无理由退货执行不到位等。其中,微信购物作为网络购物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微商”无实名认证和信用担保,当消费者发现微购的商品有问题时,往往因找不到商家而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成为维权难的“重灾区”。

  此次公布的榜单中,金融消费首次“跻身”十大投诉热点。金融消费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销售误导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销售理财产品时,回避产品风险,夸大理财收益;误导老年或农村消费者,“存款变保险”的案例时有发生;二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强制开通短信服务等收费功能,搭售其他产品和强制办理信用卡等。三是不当使用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权。比如,金融机构利用老客户信息推荐新产品或自身代理的其他金融机构产品。

  消费者才买了新车就有人来推销保险;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纷纷打电话推销业务;孩子把家长的电话留给一个培训学校,就有无数培训机构给家长打电话、发短信……此次,消费者个人信息依然在榜,且被泄露情况非常严重,而维权却面临着举证和索赔的重重困难。专家建议,商家要求消费者填写个人资料时,消费者应该谨慎对待,发现异常状况可采取电话录音、截图等方式进行存证。一旦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损失,要及时报警和投诉。

  ●特别点击读读典型案例长长“防御力”

  9日,山东省消协公布2016年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典型案例,其中几例如下,看看我们可以从中学到些啥。

  网上团购发现店已关,消费9.9元获赔500元

  2016年9月18日,济南市民鹿先生从网上预定了原价15元、团购价9.9元的某品牌美发服务,订购时显示交易成功。后来发现,这家店早就在网上闭店了,但该网站仍然显示扣款成功。联系该网站未果后,鹿先生到省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联系了该网站客服。经调解,网站同意退一赔三。按规定,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付,鹿先生得到了500元赔偿。

  轿车突发自燃,销售公司赔了新车

  潍坊市民郎先生于2015年9月从潍坊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轿车。2016年2月3日下午1点左右,停在停车场的汽车突然自燃烧毁。事发后,汽车公司派人到现场勘验,但在协商赔偿时,厂家以汽车着火原因不明,责任平均分摊为由,表示按购车价50%给予赔偿。郎先生不同意,随后向潍坊市消协投诉。

  消协经调查,情况属实,经两次调解,最后达成一致。汽车销售公司给郎先生更换一台新车,并承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保险等费用,郎先生按“三包”规定,承担一定的车辆使用费用。

  即食海参快递延误,商家全款赔偿

  烟台市民隋先生于2016年11月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了某品牌的即食海参25盒,价值6200元。商家11月14日通过快递公司发货,本应一天到货,但因快递公司遗失货单,4天后才到货,海参已不能食用。由于隋先生对网购流程不熟,到期后购物平台自动默认收货,货款已划至商家账户。快递公司承认工作失误,但仅同意赔偿隋先生2000元。

  消协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证据,指出商家与快递公司的合同未按约定履行,致使消费者未收到有质量保证的货物,商家有义务协助消费者挽回损失。快递公司最终全额赔偿隋先生货款6200元。

编辑: 林彦银
关键词: 购物;投诉典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