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财政部门将优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投入,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山东省财政结合中央补助筹集落实资金111亿元,比上年增长11.3%。
一是落实低保兜底扶贫政策。山东省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扶贫攻坚期内提标增支部分补助比例提高到60%和80%,年底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最低3000元/年、最高7800元/年。
二是提高困难残疾人保障水平。支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低保残疾人。
三是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受灾人员等困难群众保障政策,提高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标准。
编辑:
林彦银
关键词:
困难群众;加大投入;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