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2月20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州台黄瑾)贵州省民政厅消息,今年贵州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突出抓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建立县乡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据了解,贵州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安排放在有效位置,确保资金只增不减,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同时,各地民政部门将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并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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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皓月
关键词: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