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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疯传“4种违章一次扣12分” 烟台交警来辟谣

2017-06-27 11:07:00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26日讯(YMG记者李俊玲 通讯员郎萍)近日,微信上转发的“7月1日起,这4种交通‘违章’一次性扣12分”的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昨天,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此进行了辟谣。

  网传7月1日实施的“2017新交规”中,扣分项由38条增加到52条,原来有些扣6分的违章行为,现在翻倍要扣12分。并称“新规”无论从数量和力度上,都提高了惩罚的力度。对此,开发区交警部门表示,7月1日并没有所谓的“新交规”施行,2017新交规并不存在。那么网上流传的各种处罚情形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呢?

  谣言1:

  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的(将校车列入其中),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营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车辆将受到扣除12分的处罚,其中除了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常规营运车辆外(不含公交车),在新规则中还加入了校车。

  真相: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12分。校车早已列入其中,且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2:

  超速严重(将校车列入其中),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次性扣12分。校车早已列入其中,且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3:

  疲劳驾驶,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记12分。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4:

  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扣12分。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5:

  替人销分,扣12分罚3000元并吊销驾照,严重者拘留。

  以往驾驶证扣满12分后,车主会去市场上找人销分,这也将成为历史了。新规将严厉打击这种销分牟利的行为。初次替人销分被发现:扣驾驶证半年,罚1000—2000元!再犯:吊销驾照,15日以下拘留和2000—5000元罚款,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真相:这条规定实际上是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中新增的内容: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但该条规定并未正式实施。“替人销分”的违法行为,属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编辑: 刘海奎
关键词: 谣言;辟谣;新交规

网上疯传“4种违章一次扣12分” 烟台交警来辟谣

近日,微信上转发的“7月1日起,这4种交通‘违章’一次性扣12分”的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昨天,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此进行了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