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避让救护车当成司机素质标配

2017-07-13 16:58:00来源:大众日报
   □杨玉龙

  7月7日晚,深圳南海大道拥堵严重,一辆来自东莞的急救车运送病人到深圳南山医院救治。沿途车友听到鸣笛后,纷纷主动让道,硬是在长长的拥堵车龙中挤开一条救援通道。急救车仅用时3分钟就穿过最堵的玉泉路至深南立交路段,顺利到达医院。(7月9日人民网)

  这样的新闻很暖人。毕竟,司机的及时避让,打通了生命通道。紧急时刻,救护车能否尽快到达医院,事关伤病者的性命,有时抢救时间是按“秒”来计算的。能够让救护车畅行无阻,不仅仅是对生命的尊重,更彰显着一个司机的素质,从大的方面来讲,则映射着一座城市的文明底蕴。诚如有网友评价此新闻:人们感受到了深圳素质!赞赏!

  事实上,避让救护车是一项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所以说,面对道路上行驶的这些车辆,有效避让当成司机的“规定动作”。

  而一些地方还出台了配套办法,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遇有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院前救护车,应当采取停车、减速等方式主动避让;因避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免予行政处罚。其它一些城市也出台了类似的措施。一方面对避让提出了硬性要求;另一方面也有效保障因避让造成违章车辆的权益。

  不过,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路况千变万化。以道路上的堵车为例,如果前方的司机动作不统一,或者赖着不避让,或者避让慢吞吞等等,这些均会贻误救护车辆的行进。因此,完备的法律规定,更需要司机的素质也达标。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救护车赶着救自己的亲人,或者救护车上就躺着自己的亲人,可还会听不进救护车的鸣笛声?不避让?

  生命禁不住救援车辆耽误在路上。除去救援车辆自身以及路况问题,最值得依赖的就是通行在路上的车辆,能够多一些体谅,多一些避让,让生命通道畅通起来;同时,非机动车和行人也要对急救车多一些“敏感”,主动及时避让,帮助这些急救车辆“争分夺秒”,第一时间挽救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归根结底,与人方便才能与己方便。因此,及时避让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是在履行法律义务,也应该成为每位司机乃至每个人的素质标配。毕竟,这些救援车辆,是在与生命赛跑,等不得、慢不得、耗不得,更堵不得。唯有“快”,生命才会多一份保障。如果等待救援的是我们自己,不也希望如此吗?

编辑: 林彦银
关键词: 救护车;挤开;顺利

避让救护车当成司机素质标配

7月7日晚,深圳南海大道拥堵严重,一辆来自东莞的急救车运送病人到深圳南山医院救治。沿途车友听到鸣笛后,纷纷主动让道,硬是在长长的拥堵车龙中挤开一条救援通道。急救车仅用时3分钟就穿过最堵的玉泉路至深南立交路段,顺利到达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