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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老年人权益设定安全底线叫好

2018-01-16 11:56:00来源:央广网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1月11日报道:有一位北京老人,在银行员工的推荐下,购买了理财产品,结果亏损20多万元,这位王女士一气之下,将银行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银行对王女士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请听华夏之声特约新闻评论员凌晨先生的点评。

  凌晨: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好!银行员工给这位年近六旬的王女士,推荐理财产品时,说风险低,可放心购买。亏损后,王女士将银行诉诸法院,被告银行辩称,对王女士购买产品作出的风险评估是中低风险型,而专业部门做出的风险等级则是中高风险型。事情发生在2015年6月,王女士认购了90万元基金,仅仅两个月,王女士就亏损了2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定,银行的过错是导致客户损失的重要原因,因为王女士的评估结果是平衡型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较弱,涉案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通俗地说,王女士的认知和承受能力有限,但是被告银行方面仍然协助她办理了涉案理财产品的购买。因此,法院判被告银行对王女士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赔偿王女士损失16.5万余元,王女士自己对损失承担20%的责任。

  这一案例,让我想到了“行业道德”这四个字,因为信誉,储户信赖银行,因为信赖,客户才听取银行职员的理财建议。事实上,成熟的银行,对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早都做出了规定,比如,这家败诉的银行就有如下的规定: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会先作相应风险评估测试,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类型与客户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才可以购买成功。

  换言之,银行职员在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时,首先应该对客户负责,而不应采取鼓动性的方式引诱客户上钩,这是银行业必须坚守的职业底线。老年人对新事物的接受和理解程度受限,更容易上当受骗,银行业应该主动为老年人设定防火墙,而不是引诱其上当受骗。我们为法院的这个判例叫好!点赞!(作者单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四川记者站)

  

编辑: 郑轶

评论:为老年人权益设定安全底线叫好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1月11日报道:有一位北京老人,在银行员工的推荐下,购买了理财产品,结果亏损20多万元,这位王女士一气之下,将银行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银行对王女士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请听华夏之声特约新闻评论员凌晨先生的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