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月14日消息(记者滕萌 实习生谢文睿)记者从青海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2月24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青海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3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8.5%,湿地保护率不低于66%,国家公园占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不少于70%,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35万公顷。
青海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滕萌摄)
据了解,《规划》从生态安全、生态惠民产业、生态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4方面,规划了11项目标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项,为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其余各项为预期性指标,主要包括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国家公园占自然保护地面积比例、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海平介绍,《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努力实现“五百亿三体系”的林草产业建设目标,即“十四五”林草产业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形成严格的林草生态产业资源保护体系、高质量的现代林草生态产业体系、繁荣的林草生态产业文化体系。以河湟流域人口聚集区和重点城镇等为重点,建立自然教育体验场所和平台,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康养、游憩等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创新高原干旱地区人居环境改善新路径,增强林草固碳减排能力。林草事业现代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林草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区)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加完善。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滕萌摄)
赵海平表示,《规划》提出了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林业草原机构队伍、加强科技创新力度、强化实施监督等4方面要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规划按期完成、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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