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无证收玉米经营额达21万元 被判1年缓刑两年
2016-07-03 21:16:00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3日消息,农闲时为赚钱思谋副业,无证无照收购玉米倒卖牟利,群众举报后被工商部门查获……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因无证无照大量非法收购玉米触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李某是临河区白脑包镇的一名农民,为在农闲期间赚些“活钱儿”,李某便想出了收购玉米倒卖的主意。
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李某在未经粮食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情况下,从周边农户手中非法收购玉米,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1万余元。
李某随后将非法收购的玉米陆续卖到巴彦淖尔市粮油公司杭锦后旗分库,非法赚取利润。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李某的违法行为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当场查获,随后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与证据固定,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于近期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现场,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他在庭审现场说:“我本想收点粮食赚点钱,可我不知道收玉米还得办证,不懂法真是太害人了。”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经营玉米收购,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1万余元,数量较大,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后作出有关判决。
临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团队法官张利军说,小麦、玉米等粮食是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资源,国家在收购、买卖等各环节均规定有严格的专营制度,凡涉及基础粮食或农资收购、批发等经营行为的,一定要取得相关部门许可。
张利军说,此案给广大农户敲响了一记警钟。农民利用农闲搞多种经营值得鼓励,但对自己不熟悉的投资领域,特别是一些涉及特许经营的农副产品,一定要提前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防因不当的经营行为给自己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
编辑:吴海波
关键词:玉米;李某;缓刑;男子;非法经营罪
近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玉米价格将由市场形成,且部分补贴资金将于近期提前拨付。
2016-06-27 11:02:00
6月15日,记者从沁阳市法官了解到,为了几个玉米杆打人者陈某成赔偿受害人各种损失共计15万元,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审理后认为,沁阳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
2016-06-15 15:10:00
老汉将1万元现金藏进玉米堆 钞票当成玉米卖,近日,河南省林州市五龙镇的王老汉把辛苦攒下的1万元钱放在玉米堆里,卖玉米时却把此事忘了个精光。经询问得知,5月2日,王老汉将从银行取出来的1万元现金谨慎地放在了家中的玉米堆里。
2016-05-17 13:11: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