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详解天津爆炸事故受损房屋回购:先还清房贷
2015-09-08 16:46:00 来源:综合
“8.12”事故受损严重小区居民问题解答
【“8.12”事故受损严重小区居民问题解答(一)】#情况通报#
收购赔偿中的“1.3倍”如何理解?受损住宅赠送面积部分是否另行赔偿?房屋收购后,在购置新房前,原有家具家电能否暂存在被收购房屋内? 房屋收购后,如果还有其它住房,能否申请保障房?今天上午滨海新区政府就这一系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来源:滨海发布
编辑:王进
关键词:房屋;房贷;回购;爆炸事故;问题解答;收购;小区居民;住宅;新房;赔偿
对于不选择回购而选择修缮赔偿处置方式的业主,新区政府将负责免费修复门窗和公共部位,并给予一定的赔偿。9月8日,“东方之星”逝者家属向长江新闻记者提供了安监总局的回复——安监总告[2015]第38号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结果告知书》。
2015-09-09 11:04:00
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房屋收购价将按房价1.3倍执行,随着受损房屋评估机构将投票选出,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房屋处置进入实质阶段。记者8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对于选择收购房屋的业主,首个价格将按照房价的1.3倍执行。
2015-09-08 20:20:00
对于受天津港爆炸事故影响的居民关心的蓝印户口和学区问题,天津滨海新区政府8日回应称,在房屋被收购后,原房主符合蓝印户口办理相关条件的可继续保留,但是学区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原学区不再保留。办理蓝印户口满两年,在短期内又无法新购房屋的,蓝印户口仍有效,待购买新房后,可继续申请办理转常。
2015-09-08 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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