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岭县两名副县长因分管系统腐败调离后被问责
2016-11-23 12:37: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11月23日消息(记者陈屹 王珩)11月23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贵州省安顺市纪委通报,因分管的水利系统发生多人严重违纪,今年10月,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两名时任副县长潘兴隆和李志刚分别被点名通报批评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7月,按照贵州省纪委统一部署,安顺市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开展专项监察,在自上而下追踪资金流向时发现,关岭县水利系统从局长、副局长到站所负责人及普通工作人员,有11名干部职工自2010年至2014年期间,不同程度存在套取水利项目资金进行私分等违纪违法问题。目前,已有5名干部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问题发生时间跨度长达5年,当时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分别为潘兴隆和李志刚,依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顺市纪委启动了对李志刚、潘兴隆的问责程序。
问责程序启动初期,两个曾经的分管副县长不能理解。潘兴隆说:“我分管的时间很短,而且主要把精力放在争取项目和推动项目进度上,对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不知情。”李志刚说:“每次召开农口系统联席会议,我对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都进行了强调。”但相关方面认为,两人在分管工作期间,重业务轻党建,分管而不严管,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到实处,正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放任、纵容了腐败案件的发生。现在,通过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认真查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潘兴隆和李志刚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安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滕义表示,对李志刚、潘兴隆2名县处级干部严肃问责,就是要维护《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刚性约束力,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实硬。
编辑:刘拓拓
关键词: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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