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办法为在押人员维权 “代购”也有明确规定
2015-06-04 09:41: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6月4日消息(记者 郭翔宇)“保证被监管人员每天至少8小时睡眠时间”、“监管场所代购的物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再收‘代购费’”……这样看似“细枝末节”的要求如今却被郑重纳入珠海市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办法》当中。
据珠海警方介绍,该《办法》已于日前出台,并在全市监管场所进行推广落实。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监所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办法。
“以往人们对看守所的功能界定就是简单的‘一看,二守,三送走’。”珠海市案审监管支队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武赛琳表示,新《刑事诉讼法》对看守所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刑事诉讼法》的框架下明文规定各项实施细则,既明确了在押人员享受的权利,又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告诉监管人员如何将原则落到实处。
记者看到,《办法》涵盖了人身权利保障、财产权益保障、诉讼权利保障、以及其他权利保障等四个方面。其中,被监管人员洗澡、理发、喝水等这样的细节都有一系列“标准化流程”。今后,被监管人员进入看守所的24小时内,将被详细告知上述权利。
“由于信息不对称、空间相对封闭,看守所往往是最容易发生侵权的场所。”珠海市案审监管支队副支队长李劲松表示,出台细则对在押人员的权利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清扫监管场所的“侵权死角”,提升监管场所保障人权的水平。
编辑:刘拓
关键词: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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