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下月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19%
2015-04-28 11:30: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4月28日消息(记者何伟奇)广东将从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9%,其中,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广东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
编辑:许璐娜
关键词:最低工资;企业职工;非全日制;执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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