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18-12-04 19:1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4日消息(记者高艺宁 孙莹)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告诉记者,第二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共有六件,这六件案例直接对应民营企业家所关心的《产权意见》要求的具体落实问题,释放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的强烈信号。

  其中,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应“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中科公司与某某县国土局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对应“合理界定行政征收征用范围,及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王某平等人与某某港公司合同纠纷案,对应“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北京某源公司与某某汇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应“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额,解决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问题”;天新公司、魏某国申请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对应“严格规范案涉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格区分犯罪所得和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及企业合法财产”;李某飞、腾飞龙公司执行申诉案对应“完善案涉财物保管、鉴定、估价、拍卖、变卖制度”。

  “维权成本高,侵权代价低”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记者了解到,在“北京某源公司与某某汇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侵权事实基础上,综合考虑权利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度,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生产销售范围以及对相关公众造成实际混淆的后果等因素,依据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判决侵权人承担了较高的赔偿额,不仅使权利人受损利益得到有效救济,也让侵权人不因侵权行为而获利,彰显了人民法院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当前,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过程中以“新官不理旧账”、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仍然存在。

  “中科公司与某某县国土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案件,针对地方政府的违约毁约行为,依法判决政府有关部门承担违约责任,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兑现其依法作出的承诺,对于推动地方政府守信践诺和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家合法生产经营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注意到,本批六件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和权益典型案例中有五件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二审、再审、复核或者执行申诉等程序纠正、改判地方法院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的案件。

  姜启波对此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些案例中,努力找准与中央产权保护政策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审判监督指导职能作用,将中央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落实落细,为下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提供裁判指引,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

  据了解,第一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布后,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也对人民法院审理涉产权和企业家相关案件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指引,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于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稳定社会预期,使产权人和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继续发布典型案例,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姜启波透露,最高人民法院还会发布第三批、第四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为各级法院审理涉产权案件提供参考和指引,并将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审理好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各类申诉案件的工作力度。

编辑: 曹宇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