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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管得住盖豪华楼 更要管得住丢矿泉水
2012-07-11 14:51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国务院本月9日正式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政府不得买奢侈品盖豪华楼等做了明确规定。(7月10日人民日报)然而管住了大头,却也不能忽视小事情。

  比如机关用电,现在正值盛夏,随便去一家机关单位,就会发现沁人凉意扑面而来,耗电量那是相当的客观。君不见时下一些政府机关组织的会议,大多会发放矿泉水。工作人员会后清理会场时常常发现,不少废弃瓶里还有不少的水,有的甚至只喝了几口。一个地方一次会浪费掉数十瓶矿泉水似乎并不起眼,但如果把各地一年开会浪费的矿泉水收集起来就是一个湖泊一年用水。

  白天黑夜灯火通明,热水器插上不拔,电脑开了不关,自来水跑冒滴漏。办公电话公私通用,聊起来没完没了。高质量的印刷纸张单面使用,无形中增加了一倍的办公成本。可发不可发的文件堆积如山,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评比制作的文件表格名目繁多。这些细节方面的办公资源浪费,日积月累就是一个惊人数字。据南京日报报道:南京市城市公用水年跑冒滴漏达500多万吨,这是一个10万人左右的中小城城镇居民一年的用水量。

  毛泽东同志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邓小平同志1980年1月,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中指出:“最大的问题还是要杜绝各种浪费”。世人也早就开出了解决机关浪费的良方。预防和反对浪费,达到人尽其力,物尽其用,必须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明奖惩;严格执行政务财务公开、“收支两条线”等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精简会议、减少文件,推行无纸化办公。有志士仁人从法律层面指出应该设立《反浪费法》。

  不可否认,这些都是解决机关浪费的良策,但是在现行的管理制度下,要实现这些,必须有人去执行,而我们在监管这方面却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状态,形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内部监督难落实,社会监督不现实”的局面,出现监督的死角,所以说空有良策,难以贯彻。

  知丈之堤,以蝼蚁之溃穴。机关的浪费是对资源、资金的净浪费。日积月累,数目是相当可观的。机关不做个表率,节能降耗恐怕停留在的文件上的时间会更久更踏实。(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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