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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摩托轧死行人后主动赔偿 登门道歉获谅解
2012-08-17 08:59   来源:郑州晚报    打印本页 关闭
    

  软磨硬泡弄辆报废摩托车

  还没骑到家,就出大事了

  赔偿5.5万元还要获缓刑

  家住中牟的耿某要是知道现在后果,咋着他也不会软磨硬泡从工厂门卫手里要那辆旧摩托。那天,他骑车回老家,一路上,还在盘算着这车送回老家后给谁骑呢。可是,还没到家,出事了,天色昏暗,他把一位过马路的行人撞死了。

  事后警方查车辆来源才发现,这辆摩托车早已属于报废车辆。

  昨天,耿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1年2个月,缓刑2年。

  软磨硬泡从门卫那儿要辆旧摩托

  今年35岁的耿某在郑州市的一家工厂里打工。

  喜欢下班后在工厂溜达的他,渐渐注意到有一辆两轮摩托车一直停在院子里的草坪上,有大半年之久。“厂子里的人谁也没有动过它。”耿某说,看到这车长期没人骑,车辆也已经锈迹斑斑,应该早已被车主丢弃了,“我便和门卫王大爷商量,想把车子骑回家去。”

  门卫王大爷决定先找找车主,结果打听了一个月,也没有人说认识这车,在经不住耿某的软磨硬泡后,王大爷决定让他把车推走。

  准备骑回老家

  不幸轧死了人

  今年4月15日,耿某高高兴兴地骑车出了工厂门。

  这天是周末,本来他是打算将车骑回中牟县农村老家的,一路上,他还在盘算着这车送回老家后给谁骑。结果就在晚上8点30分许,当他沿江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郑州水产冷库门前时,由于天色昏暗,撞上了行人陈女士,致使陈女士受伤。

  事故发生后,耿某赶紧拨打了120和110电话。

  陈某随即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耿某介绍,陈女士由东向西走,他的车由南向北走。“当时,对面的汽车开了大灯,很刺眼,路上没有路灯,我也不知怎么就撞上她了。”他说,其实,当时他的车速只有20~30码。

  后经交警认定,耿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今年6月19日,惠济区检察院向惠济区法院提起公诉。

  惠济法院经审理查明,耿某驾驶的摩托车既没有挂牌,又没有投保,而且属于报废车辆。其登记的车主早在十几年前已将该车卖给了朋友。该车不知被何人丢弃在工厂之内。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耿某的家人主动向陈某家属支付各种补偿款5.5万元,并多次登门致歉,从而取得了陈某家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耿某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因是自首,又获得其家人谅解,法院作出了缓刑判决。 (记者 鲁燕 线索提供 维佳 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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