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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近三月 旅行社压力下寻找新出路

2013-12-24 08:0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说两句  分享到:

 

  来源:《新安晚报》

  来源:《石家庄日报》

  游客在旅行社咨询春节出游信息  来源:《新快报》

  这个冬天有点冷。许多旅行社从业者感慨,今冬的生意不好做。

  “总体而言,今年四季度,旅行社行业面临困难,整个行业的业绩下滑。”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总经理葛磊坦言,《旅游法》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旅游产品价格的上涨。“而这正是消费者感受最明显的地方。”葛磊说,这也从某种程度上抑制了部分消费者的旅游需求。根据上海机场边检的统计数据,9月份,共有3514个团体、近7万人从浦东机场出境,前往港澳台及东南亚、欧洲等地旅游;而10月份,数字下降为1854个出境团队、不到3万人。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对公款消费进行治理,并提倡节俭,业务上主要依赖公务旅游的旅行社受到很大冲击。另一方面,《旅游法》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零容忍,使得许多长期靠低价竞争的旅行社失去生存空间,陷入经营困境。部分旅行社从业者甚至认为,这是自2003年非典之后旅行社行业面临的最大困境。面对如此压力,旅行社将如何度过这个寒冬,找到新的出路?对今年春节旅游市场,又有怎样的预期?

  一、《旅游法》革了谁的命

  由导游先“买人头儿”,在旅游过程中引导游客购物,从中获取回扣等,过去旅行社多是采用这种经营模式。《旅游法》实施后,这些都被改变了。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不得指定具体消费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给消费者的报价更趋于透明,不能再通过购物和自费项目来弥补出游报价,导游的服务费将直接体现在报价中。因此,旅行社经营成本增加,价格上涨,游客数量明显减少,山东、安徽、新疆等多地出现了旅行社注销经营、关门退市的情况。

  “《旅游法》实施带来旅游产品价格理性回归的同时,也让旅行社行业进入磨合期、阵痛期。”葛磊表示。

  10月下旬,国家旅游局派出检查组,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北京、上海、湖北、海南、四川等省市的旅游市场进行检查,并于11月1日组织召开了旅游市场明查暗访情况通报会,通报了一批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要求各地约谈涉嫌违法企业,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督办。各省市也根据《旅游法》要求和国家旅游局的工作部署,对本地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截至12月初,全国共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9000多次,检查旅游企业3.4万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企业258家,其中旅行社157家,处罚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132人。

  12月17日,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35条有关规定的通知,对“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几点作出解释,以保证《旅游法》的正确、有效实施,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前不久,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会议上透露,从12月中旬至2014年5月,将开展为期半年左右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此次整治重点是查处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批不规范的旅行社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旅行社面临大洗牌。葛磊预测,到今年年底,将有20%左右的旅行社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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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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