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首页 > 国内游 > 正文

如何理性规避三大旅游陷阱
2012-11-01 23:24   来源:齐鲁晚报    打印本页 关闭
    

  为了竞争,旅行社往往会使出浑身解数,在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信息等各个环节千方百计地设计出各式诱人“馅饼”:

  价格陷阱

  消费者在遭遇类似零负团费、品质特惠等出团价明显低于或接近成本价的馅饼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因为这种亏本模式从一开始就意味着猫腻,导游往往会通过带领客人前往大量购物点,迫诱游客大量购物来平衡差价,赚取回扣。而消费者也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旅行质量的误区,从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价格便宜而选择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的旅行社及旅行路线。

  行程陷阱

  许多旅行社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往往会采用减少游玩时间以及不合理的景点安排在行程上构造陷阱。比如一些深受游客喜爱的著名景点经常会被设计为自费项目或被缩短参观时间,而大量对消费者而言游览价值较低,但旅行社能获取高额返利的景点,反而摇身成了行程表中长时间逗留的主角;又比如部分旅行社往往仅提供重要景区的首道门票,由于大部分景区第一门票的含金量大多不高,其结果无疑是增加自费项目。游客在参团报名前,最好先通过网络或其他各类资料对拟赴景点进行一番基本的了解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旅行社的可选行程进行评估。

  合同陷阱

  某些信誉不良的旅行社往往会对合同做上一番手脚,将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条款和义务简单化、模糊化,对自身的免责条款却一再强调、夸大。还有的旅行社故意不和游客签订合同,以未盖章的行程安排表来代替合同。更有甚者,只向参团者出具一张简单的手写收据,或仅靠部分传真上的简短描述来进行业务操作。由于旅游合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最为有效的法律凭证,因此游客们在报团缴费时必须要求旅行社出具正式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列出旅游行程与标准、双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主要条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应该将每天具体的行程、会游览哪些景点、游览时间有多长、是否包含购物场所、是否包含自费项目、住宿标准等与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一一弄清,白纸黑字反映在合同中。(大河报)

责编:奇烨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