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6月22日消息(见习记者 麦丰)记者从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目前辽宁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2万余人的网格员队伍,加强了“源头”防控,让措施“长牙齿”,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以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确定辽宁“十三五”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别是6902万亩和5522万亩。截至2020年年末,辽宁实有耕地面积7752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528万亩,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护任务。“十三五”期间,辽宁消除违法状态耕地10070亩,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7.56万亩,完成补充耕地面积17.93万亩,全面实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和“占水田补水田”。截至目前,辽宁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中节余指标约22.5万亩。

辽宁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辽宁将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底图,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目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对已经突破现有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有计划、有目标地抓好落实。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保护的重中之重。辽宁将对永久基本农田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明确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以及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等。

在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的基础上,辽宁将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的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管理台账、月报告、移送移交、督导考核、问题销号等制度,及时发现、查处、整改到位。依托卫星遥感监测开展卫片执法,对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建立完善以乡镇(街道)为节点、村组为基本单位的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有效遏制耕地违法违规行为,为辽宁粮食持续丰收夯实基础。

编辑:麦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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