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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知情是前提 公开透明成共识
2012-10-09 11:24   来源:新华网    打印本页 关闭
    

  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 (王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表《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邀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介绍白皮书发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据介绍,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就司法改革问题发布白皮书。

  知情是监督前提 公开透明已成司法共识

  在回答记者关于公众知情权的相关问题时,姜伟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于司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知情、表达、参与、监督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知情是监督的前提,公开透明已经成为司法的共识。中国全面实行审判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外,其他案件的审理都向社会公众公开,允许旁听。

  此外,国家通过健全司法公开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设置沟通民意的信箱、公开服务窗口,通过公示栏、报刊、网站、微博等,及时通报重大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信息化建设 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关于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方面的改革措施,姜伟强调,针对司法效率低、周期长的问题,创新、便捷、低成本的司法程序,是各国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我国司法改革在改革价值取向上兼顾司法公正与效率两个方面。我们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通过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如在各诉讼领域普遍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化立案程序,建立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工作机制、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上预约立案、信息查询、网上审批、网上办公,高效便捷地维护了群众的诉讼权益。

责编:陈晓冉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