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要求,2011年国庆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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