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8 08:53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假酒穿上真衣,伪造成高档特供酒在市场上公开售卖,被消费者识别无奈承认。商家面对合理的赔偿却是一再推脱,面对如山的铁证继续私下售卖。本期《天天315》权威调查:追击假酒真相,揭露无良商家的虚伪面具。
公司如此做法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作为普通消费者,如果买到这样的假酒,是否有义务进行举报?又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稍后我们有请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的郑传锴律师,请他来给我们分析分析。
主持人:从商家的狡辩当中,我们已经知道这并不是公司某一个销售员自私的行为,而是公司明目张胆的售卖假酒。可不可以说公司这样是知法犯法,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郑传锴:首先,公司如果是知假售假,要承担《消法》四十九条中规定的“假一赔二”的法律责任,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能够认定销售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需要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另外,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表示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一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违法经营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依据具体情节择一重罪处罚。
责编: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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