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据河南日报报道:为建立起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2月10日召开的河南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
严禁把因公出国(境)作为待遇照顾领导干部轮流出访
各省辖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作为本市、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责,严禁把因公出国(境)当作待遇照顾领导干部轮流出访。
严格执行量化管理制度。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外侨办对各省辖市和省直各单位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控制出国(境)团组总量和前往热点国家(地区)团组总量。
禁止无实质性任务和一般性考察访问团组因公出国(境)
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须认真履行审批把关职责,坚决禁止无实质性任务团组、一般性考察访问团组,从严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培训和赴热点地区团组,严禁拆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
建立因公出国(境)审批责任制。因公出国(境)组团单位和审核审批部门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出现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玩忽职守、滥用因公临时出国组团审批权的单位,外事主管部门要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出国任务申报权。
积极推行因公出国(境)信息公开。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应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将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中介机构违规,取消其承办或接待因公出国(境)资格
会议提出要加强对出国(境)中介机构的管理。各省辖市外侨办和省直因公出国(境)任务多的单位,要对使用的中介机构进行招标,不得由个人随意指定。严禁中标的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购买邀请函、编造虚假日程、出具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财务票据。如若中介机构在承办和接待因公出国(境)团组中违规,取消其承办或接待资格,涉嫌违规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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