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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旅客所携充电宝飞机上“发火”

2018-02-26 09:51:00来源:大河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2月25日,南航CZ3539(广州-上海虹桥)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名旅客所携行李中的充电宝冒烟并起火,所幸很快被机上乘务员和乘客扑灭。后该航班更换飞机和机组执行,涉事旅客也被警方带走调查。

  现状|禁托运3年多仍发生多起不安全事件

  2014年8月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发布通知,将充电宝等锂电池移动电源与航空运输禁止携带危险品并列比对,对乘客可携带的充电宝规格做出若干规定。尽管民航总局三令五申相关规定,但民航航班上依然发生了多起充电宝引发的不安全事件。

  记者检索新闻发现,仅2018年以来,已发生3起有关充电宝在飞机上冒烟起火的事件。1月24日,一架从银川飞往揭阳的南航航班上,突发一起充电宝冒烟的事件。1月31日,俄罗斯航空一架从莫斯科飞往伏尔加格勒的飞机上冒烟并伴有火光,据悉是一名乘客所持的充电宝起火。

  提醒|坐飞机携带充电宝这四点须记牢

  记者就此咨询了郑州机场和南航河南分公司有关人士,了解有关充电宝的民航飞行小知识。

  据郑州机场方面介绍,虽然目前很多航空公司已开放在飞机上使用飞行模式的手机等电子类产品,但仍需强调的是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据相关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要求:

  1.每个乘客携带的充电宝的个数不能超过两个。

  2.容量不能超过160Wh;容量小于100Wh可直接带上飞机;容量在100Wh~160Wh之间,需经航空公司同意才可带上飞机。

  3.标识不清、三无产品、质量不过关、不能确定容量的充电宝都不允许携带。

  4.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目前,郑州机场对乘客所携带的充电宝的要求是:数量不超过两个,电压不超过5V,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郑州机场0371-96666客服人员表示。

编辑: 彭华

又一旅客所携充电宝飞机上“发火”

2月25日,南航CZ3539(广州-上海虹桥)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名旅客所携行李中的充电宝冒烟并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