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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规范学校教育收费 严查有偿补课等违规收费

2018-08-10 12:07:00来源:兰州晚报

  为了杜绝中小学违规补课及乱收费现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近日,兰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兰州市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违规服务及代收费项目,同时要求民办学校不得以入校为名违规收费。

  杜绝违规有偿补课

  通知要求,中小学要坚决杜绝违规补课及乱收费现象。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检查发现的违规补课问题及时回应。

  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收费行为,各区县需在今年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和制度,按照标准落实高中学校经费。高中学校严格执行高中收费政策,各区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学校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违规收费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规范“服务”及代收费

  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的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民办”不得以入学违规收费

  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民办学校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家长、社会集资或变相集资。对违法违规收费、集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学校举办者的责任。民办学校收费,应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票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制定具体退费办法,不得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赞助费等都属违规收费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名目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款等,严禁擅自制定、变更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收费、“校中校”等违规收费行为。

  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记者王巧灵)

编辑: 郑皓月

兰州市规范学校教育收费 严查有偿补课等违规收费

为了杜绝中小学违规补课及乱收费现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近日,兰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兰州市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违规服务及代收费项目,同时要求民办学校不得以入校为名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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