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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应届大学生参军最高可获26万元!20日前仍可报名

2017-08-17 16:13:00来源:南方网

  江门适龄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可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目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还将有所调升。此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除了享受国家学费资助外,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金1万元,再加上义务兵津贴、一次性退役金等,江门应届大学生参军两年最高可享受经济待遇26万元。

  16日,江门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征兵办公室情况汇报,研究了进一步加强该市征兵工作的意见建议,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并达成共识,认为应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和江门市实际,调整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水平。

  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江门将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发放政策进行四处调整。一是提高发放的基础标准。提高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次性安置金发放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县(市、区)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县(市、区)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二是统一城乡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实行城乡一体,执行统一标准。三是增发标准。入伍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征集地增发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入伍大学在校生、新生由征集地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四是规范去艰苦地区服役发放标准,全市统一规定要求,进藏(疆)和在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服役的高原条件兵以及2类以上海岛等边远地区士兵,家庭优待金按基础标准的200%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增发50%。

  按照新政策,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名应届大学生毕业生在蓬江区报名参军(蓬江区常住居民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859元),服两年兵役,按现在标准,他就可以享受以下经济待遇: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8929.5(元/年)×2(年)=37859元(2016年标准);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补助金:37859(元/年)×200%=75718元;

  (二)国家学费资助:本科8000(元/年)×4(年)=32000元,我市在此基础上,再增发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共计42000元;

  (三)如果去艰苦条件服兵役,即进藏(疆)和在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服役的高原条件兵以及2类以上海岛等边远地区士兵,家庭优待金增发100%,即18929.5(元/年)×2(年)=37859元;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增发50%,即75718元×50%=37859元;

  (四)服役第一年,部队发放列兵津贴10200元,第二年发放上等兵津贴11400元,退役时发放退役金9000元,共计30600元。以上四项共计26.1895万元。

  如果应征者不是大学生,也没选择去艰苦地方服役的话,在蓬江区报名参军的话,可享受的经济待遇则为14.4万元。

  此外,因各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一,发放基础标准有差别,其中,蓬江区发放的基础标准最高。具体发放的金额,适龄青年报名参军时可向当地征兵办咨询。8月20日前,适龄青年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江门;参军;大学生

江门应届大学生参军最高可获26万元!20日前仍可报名

江门适龄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可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目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还将有所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