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江门逐步叫停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市直4家三级医院将成试点

2017-05-24 08:58:00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23日,记者从江门市卫计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市直4家三级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开展逐步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试点工作,原则上在市直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试点工作成功后一年内,将组织所辖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由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通知》中明确指出,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并列明了8种具体使用指征。

  对于成为试点的上述4家市直三级医院,《通知》要求,除儿科、急诊科之外,2017年7月1日前,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7年10月1日前,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进而,为降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比例,卫计局要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 ,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静脉输注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

  值得关注的是,加强静脉输液管理并不仅限于市、县(区)级层面,《通知》要求,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辖区(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点抽查本地医疗机构,每月还要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静脉输注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

  此外,江门市卫计局将于发文三个月后组织对市直医疗机构检查并对各地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对全市进行通报并纳入对年度考核内容。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江门;医疗机构;静脉输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