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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解读《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2018-05-28 11:4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8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近日,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对此进行了解读。

  《意见》明确,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在工资总额确定办法方面,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预算方案由企业自主编制。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今后国有企业的工资确定将更符合市场和企业发展规律,过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是与经济效益单一指标挂钩,这次改革意见明确提出,确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要综合考虑国家关于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的要求,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职工工资水平等一揽子因素。

  《意见》还将完善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管理,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邱小平表示,完善和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事中、事后的监管。对于违规、超贴、超发工资总额的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规范分配秩序。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