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2018-05-25 19: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5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专家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健全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对充分调动国企职工积极性、激发国企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等。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企业工资分配研究专家常风林分析,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工资分配面临的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分配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突出。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坚持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市场化方向。工资水平确定要求对标劳动力市场价位、参照市场标准,国有企业工资水平是否合理更多由市场说了算,工资制定办法更符合市场规律。

  在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国有企业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常风林解释,这意味着改革之后国有企业工资增长不再以经济效益“论英雄”,而是统筹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价位对标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等多重因素。工资增长由多种因素决定,并非弱化企业经济效益的极端重要性,也不是只讲公平不讲效率,更不是普涨工资。改革的核心内涵仍是工资增长咬定“效益”不放松。

  常风林补充道,此次改革对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分配也进一步指明方向,要打破长期以来部分国有企业内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让员工收入能增能减。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