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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通报江西三美公司中毒事故:安全评估不足

2017-02-11 11:3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1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昨天(10日)发布了《中化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1·24”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安全评估不严,变更管理缺失、原材料质量管控不严格、应急处置不当,供应商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等突出问题。

  《通报》提到,今年1月24日,江西赣州市兴国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在新进原料发烟硫酸卸入储罐过程中,发生了中毒事故,造成了2人死亡、49人入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约740万元。

  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江西三美公司采购了3车105%发烟硫酸,但其中一车的实际硫酸浓度仅为77%,同时其中含有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卸车过程中,高低浓度硫酸混合放热,导致物料温度升高,涉事原料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光气,导致在场人员中毒,其中2人死亡。事故的详细原因,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存在安全评估不严,兼并后加强管理不够,原材料质量管控不严格、应急处置不当,供应商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等突出问题。

  为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通报》要求,今后中央企业凡是进行兼并,必须对所兼并企业进行安全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提升兼并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对近年来已经兼并,但并没有进行安全评估的企业,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评估。

  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过程管理,辨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强化对原材料采购和入厂环节的质量管控,从源头上强化风险控制。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安监总局;中化;江西;三美化工;公司;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