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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工商局被指“公权私化”调查结果出炉 主要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

2017-04-29 08:0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阳4月29日消息(记者管昕 恒巴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上个月,中国之声连续报道了河南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违规频繁变更工商登记信息、拿行政决定当儿戏的新闻,专业分局因此被指公权私化。专业分局注册科相关负责人张俊涛曾声称,他绝不会“出卖”授意的领导。“进检察院、进纪委,蹲监狱也好,我不出卖领导。这个事儿出事,蹲监狱我俊涛蹲。绝对不让局长背这个锅,绝对不会出卖领导。哪个领导给我交代的,谁授意的啥,我绝对不出卖领导。”

  报道播出后,南阳市纪委介入调查,河南省工商局也派出工作组调查了解情况。目前,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河南省工商局已经依法撤销了此前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违规做出的工商登记变更决定。同时,南阳市工商局公布调查处理结论,对当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与责任追究。

  南阳工商局专业分局引来的非议,源于有着500多户业主的南阳市教育佳苑小区,长期以来办不了房产证。而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冠华公司的法人代表频繁变更。两年时间内,开发商的法人代表变更7次,仅今年1月,就6天4变。

  变更登记主要在白玉改和常海两人之间反复。对于6天4变的行政决定,专业分局在记者采访期间,始终拿不出依据。但记者掌握的录音资料显示,业务办理大厅负责人刘涛和注册科相关负责人张俊涛均曾表示,不同意这样违规变更登记,但对领导决定无可奈何。刘涛说,“我知道绝对不能改,两个局长问我能办不能办?我说按照材料规范不能办,有些话不能说的太明白。”

  而专业分局做出变更登记决定的会议纪要记载,刘涛和张俊涛两人均同意违规做出变更登记。所谓违规,即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国家工商总局的材料规范,缺少重要法定要件。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指出,专业分局频繁的违规变更是公权私用。

  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国家工商总局的重视。河南省工商局派出工作组赶赴南阳,南阳市工商局也进驻专业分局展开调查。调查结论称,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低下。南阳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张建军指出,“相关人员应当具备的业务素质和他本人所具备的不相符合。6天4变已经反映出来,他们违反操作规程,对业务的不熟悉,对本职工作的不认真。”

  南阳市工商局成立的工作组认为,当事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局干部队伍管理不力,疏于教育培训,对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缺位。具体经办人员不懂业务流程,操作程序错误,形成了对外公示信息显示的“6天4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而对于六天四变的变更登记,工作组认为,虽然对外公示的系统显示的是四次行政决定,但实际上只是一次行政决定,主要是业务人员没有按照内部操作规范执行造成的。河南省工商局法规处负责人田文才介绍,“工作人员应该走内部维护系统,结果他走了变更的程序,看起来每一次都是变来变去。内部操作规程处理不当,造成了这样影响不好的后果。”

  南阳市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当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与责任追究。记者注意到,从专业分局局长欧阳玉军、分管副局长安清玉到各级办事人员,均给予了问责,大多为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对于直接责任人刘涛和张俊涛,均给予了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处理决定,而刘涛还多了一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于这一区别,南阳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张建军称,“刘涛作为大厅主任,在这一次的变更中负有主要责任,张俊涛在这一次变更,除了他在会议上和会下的表态不同,没有他的任何签字。”

  这也是最值得外界关注的。张俊涛和刘涛对变更登记的意见,私下表态和会议纪要记载的说法为何完全不一致?哪一次才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张建军称,会上或会下是不是他们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法断定,这是他们个人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质所决定的。

  张建军还表示,调查组认为,相关人员会上一种态度,会下一种表态,是非常错误的行为。河南省工商局法规处负责人田文才表示,省局未对会下的个人行为做进一步调查,不便表达评论,但专业分局以会议纪要形式做出变更登记决定,显然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田文才还透露,省局已建议南阳市政府,涉及到的群众利益问题,应积极协调解决。

  目前,河南省工商局已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南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之前违规做出的变更登记,将冠华公司的法人代表恢复为初始登记的白玉改。田文才介绍,做出这一复议决定的理由,一是申请人常海提交材料不全,二是他的申请变更行为超出了他的股东权利。

  而公众更为关心的是,相关“主角”为何会在会上和会下态度不一?这背后的动机和逻辑,或许只有他们自己能解释清楚。

  附:

  关于对“河南南阳工商局被指公权私化 工商登记6天4变”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摘编)

  2017年3月20日央广中国之声报道“河南南阳工商局被指公权私化 工商登记6天4变”后,南阳市委、政府、省市两级工商局高度重视,市工商局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进驻专业分局展开调查,已调查终结,对当事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事实认定和责任追究。

  一、事件的基本情况

  因当事企业长期存在内部纠纷,多次提出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2017年1月19日,当事公司向专业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专业分局工作人员受理后,打印出营业执照,产生了第一次信息。在颁发营业执照前,专业分局按照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召开会议,认为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不予变更,将工商业务平台的企业信息恢复原状,产生了第二次信息。1月23日,当事公司补充材料后再次申请变更登记,专业分局集体研究认为符合法定形式,为其办理了变更登记,产生了第三次信息,但在打印营业执照时,因漏字重新打印,产生了第四次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产生的四次信息变化,实质只是一次有效的变更登记行为。

  按照《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维护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内部工作流程,由承办单位向省局提出申请,删除三次冗余数据,但由于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范执行,从而在对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显示为四次变更登记信息。

  当事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局干部队伍管理不力,疏于教育培训,对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缺位。工作人员在和企业、媒体接触中,说话随意,言语不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具体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低下,不懂业务流程,操作程序错误,形成了对外公示信息显示为“6天4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事实认定及责任追究结果

  根据南阳市工商局调查的事件事实,经市局班子研究决定,对当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与责任追究。

  南阳工商局专业分局班子对本局干部队伍管理不力,疏于教育培训,对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缺位。决定对其领导班子给予集体诫勉谈话;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专业分局负责人欧阳玉军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副局长安清玉分管注册登记工作,对分管工作监督管理缺失 ,履职尽责不到位。决定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调整其分工,不再分管登记注册工作。

  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科副科长张俊涛履职尽责不到位,对登记工作指导不力,疏于管理。说话随意,发表与分局会议上表态意见不一致的言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

  负有主要责任的窗口负责人刘涛对本职业务不熟悉,履职尽责不到位。与有关当事人沟通时言语不当,随意发表与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时表态意见不同的言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

  负有次要责任的受理人员方莹源对本职业务不熟练,履职尽责不到位。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

  负有次要责任的电脑操作员王晨阳业务操作不熟练,业务操作中出现失误。给予批评教育处理,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工商局;变更;登记信息;公权私化